海丰县佳宁副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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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相关规定

来源:海丰县佳宁副食品有限公司 日期:2014/5/15 11:02:05 By 而立 阅读(260)

一、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1、质检人员必须积极宣传“产品质量法”,提高全厂生产人员的产品质量意识,使之明确产量与质量相互关系。要注意收集和推行产品质量检验的先进方法,保证本企业产品质量的巩固和提高,在生产实现高产、优质、低消耗。

2、产品检验人员必须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应做到不漏检,不错检,发现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产品,应立即向质量保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3、原材料检验员,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合格率应能达到98%以上,如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时,抽检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产品质量的分析制度

1、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对出厂的每批产品,要将抽查质量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做好详细的质量检验记录,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2、技术部门每月应定期总结分析上月份生产中所出现的产品质量情况,发现质量下降时,要对产生原因,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并提出可行的改进方法和措施。

3、车间负责人应经常对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所有产生的质量问题进行详细分析,要组织车间人员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纠正。

三、产品的售后服务制度

1、本厂售后的产品,一律实行质量“三包”制度。

2、销售部门应经常与商业部门或用户保持来往,收集有关产品的质量情况。

3、销售部门应严格执行信息反馈制度。凡有关产品质量的来信或对产品质量有益的建议,应及时报告厂部,以便采取措施改进产品质量。

四、废次品管理制度

1、车间生产产品和原料属废、次品时,质检负责人要签名负责,将废、次品隔离存放,以待处理。

2、凡原材料属废品、次品的,由车间检验员和厂部技术部门共同检验核查,并填写质量情况报告表,专管质检员要签名同意报废或降级处理,并立即督促车间将废、次品隔离。如原料需要退货时,可由采购人员负责落实,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要求,使不合格品不出厂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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